浙江岔路法庭:8年来坚持对当事人进行回访
2014-09-25 08:06:37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余亚亚
图为法官看望八旬老人陈老太。
  近日,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岔路人民法庭的法官来到前童镇看望八旬老人陈老太。2006年,陈老太与其长子李某发生矛盾,李某不愿支付赡养费。为此,陈老太将李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李某每年支付赡养费830元。此后,该庭法官8年来坚持对该案进行跟踪回访。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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