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任法官培训心得
2014-10-15 09:13: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卢方荣
  金秋十月,橙黄橘绿,秋高气爽。转眼间,为期44天的预备法官培训结束了,但是培训带给我的思考及感触仿如雨后春笋般地萌发着。作为一名即将走上审判岗位的预备法官,我深知肩负的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如何让自己胜任法官这个角色,通过这次培训后,我有了几点初浅的看法。

  第一、法律信仰留心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没有法律,人类便无法维系现在的社会;丢失了信仰,人类则无以面对未来的世界。因此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必须信仰法律,其依据法律规定做出的判决才可能被当事人信服;同时,法官又不能盲信法律,不能教条式的解释法律,而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凭借常识、常理、常情进行判断,从相关法律中选择最能体现公平正义价值的条文,做出应有的判决结果。

  第二、专业技能存脑中。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法官判案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如何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以查明案件客观事实,以及根据既定的事实,如何准确依据法律条文,这就需要法官必须“利”的器。一方面,法官面对庞大且日益更新的法律体系,必须加强对法律条文的熟知和理解,做到目无全牛,为实现实质上的公正做准备。另一方面,法官注意开庭审理中保持中立,让当事人看到形式上的公正。此外,在接待当事人时要掌握技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努力让当事人息诉止争,案结事了。

  第三、廉洁自律贯始终。法谚有云:“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危害大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忽视法律,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却是毁坏法律,是污染了水源”。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因此,法官要提高拒腐防变、抵制各种诱惑的能力,严于律己,对腐败持“零容忍”态度,否则将一败涂地、身败名裂,被钉在罪恶的耻辱柱上。例如,曾经头顶“全国模范法官”光环的李和鹏身着法袍坐在审判席上,手拿法槌,操着利益重新分配,乃至他人生杀夺予大权,由于贪污受贿,沦落为阶下囚。因此,不论处于位高权重的领导职位,还是在基层辛勤耕耘的普通法官,都应当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相信,在坚定的法律信仰的指引下,只要不断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内存,努力培养正确的法治思维,提高为大局服务的政治觉悟,常怀一颗公正之心,为民之心,廉洁之心,就一定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为实现中国的法治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作者单位: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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