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情
2014-10-21 10:00:3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田春红
  来法院已经是第三个年头了,在法警队工作的这段时间,每次看到女性犯罪嫌疑人,看到嗷嗷待哺的婴儿,看到两鬓斑白的老人,看到那些因为触犯法律而破碎的家庭,我的心情都无比沉重。

  我印象里最深的是一个刚生完孩子就到法院来旁听庭审的母亲。那天,天气很冷,那个母亲头上包着头巾,手里抱着一个婴儿来到法院。因为当天是我值班,当我看着这些时,我下意识地问了一下她的来意。原来,她爱人因为触犯法律,今天要接受庭审,她是来旁听的。我问她干嘛头上还裹着毛巾时,她停顿了一下,然后告诉我,说她生完儿子,今天是第四天,为了给爱人看看他们的儿子,连月子都顾不上坐就带着孩子过来了,希望可以让爱人在监狱好好改造,一家人早日团聚。作为女人,我知道作为一个爱人的心情,也体量作为一个母亲的情怀。回想起自己当年生女儿的情形,很多人来照顾,很多人来关怀,而且整个月子里面都被当作国宝来保护。再看看面前这个母亲,我的心里有点酸楚。

  我给这对母子安检完,带她到值班室里面空闲的位置坐下,让他们耐心等待一下,一会儿开庭结束的时候,和审判长沟通一下,和爱人见一下面。她连声说着谢谢,可面容却是那样的失色。我想,也许她从生孩子的那一刻开始,就在考虑要不要来参加庭审了吧。这就是作为一个妻子,一个母亲的情怀。有人说,母爱是伟大的,其实,真正的爱情,也是无法比拟的。

  很快,她爱人的案子准备要开庭了。她匆匆地带着儿子准备上楼旁听。我劝她说楼层太高,还是等庭审结束,然后和审判长说一下,见一下爱人。她拒绝了,说一定要亲自去旁听。看着她蹒跚上楼的背影,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我在想,换位思考一下,我会不会这样做呢?也许不会吧,因为毕竟孩子还没有满月,接触外界太多,抵抗力太差,很容易生病。加上自己还在月子里,更是不能受凉,也不能吹风。而且,亲人见面难免会心生感伤,哭泣对眼睛不好。不过,也许我也会像她一样,因为亲情是无法泯灭的。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批准他们见面。看着他们一家人短暂团聚的情景,看着母亲抱着儿子给父亲看的那一刻,看着父亲眼角的泪光,有谁知道其中的滋味……

  记忆中还有一次,要去看守所提押一名女被告。给女被告带上手铐后,我按例给她做安检。我顺口问她为什么会进看守所。她笑了笑,不好意思地说是介绍卖淫。那个口气似乎觉得这个罪名没什么光彩,但也没什么影响。仔细看了她手里拿的上诉书才发现,原来她才20岁。小小的年纪,如此的行为,真是让人难以置信。所以,我对她也格外地注意了一下。

  庭审很快就结束了,面对威严的法庭,她脸上似乎找不到一丝的悔恨。经审判长同意,她可以和她的父母见面。当她父母进入羁押室的那一刻,她居然哭了。虽然她的父母一直在责备她,可是她父母的眼泪告诉我,其实父母也很心疼自己的孩子。会见结束后,她沉默了。回看守所的一路上,她都一言不发,低着头,似乎在想着什么。是在想父母的话,还是在想自己为什么会步入歧途,又或者是在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到悔恨?也许的也许,只有她自己知道吧!

  面对神圣的法律,她没有低头;面对无法割舍的亲情,她居然哭了。其实,对于那些被告人,虽然他们在法律面前不服审判,但是在亲情面前,他们却会自我服刑。法律不能兼顾人情,但是只要我们珍惜与亲人之间的珍贵感情,也许就不会去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为爱珍重。

  作者单位: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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