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庭的为民情怀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金陵法庭一天工作见闻
2014-10-22 07:45:24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四版 | 作者:记者 费文彬 通讯员 张磊 莫辉
  • 图为立案法官卢静引导覃富贵办理立案
  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八桂法苑一起直播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金陵人民法庭一天的工作情况,领略了法官们的工作风采。

  金陵法庭辖区盛产香蕉,记者来到这里,映入眼帘的是一望无际的挂满沉甸甸香蕉的林海。

  紧跟法官们的匆匆步伐,在这个平凡的一天里,记者记录下了基层法庭的法官们把国徽和法律带到田间地头,以辛勤付出维护辖区和谐的忙碌身影。

  驱车百余公里送救助金

  8:15,法庭晨会结束后,法官方勇智和法警陈涛回办公室拿上案卷,赶往大化瑶族自治县,给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蒙美华送司法救助款。

  蒙美华的女儿因感情纠纷被杀害,凶手卢洪玲被判死缓仍在服刑,无力履行15921元的赔偿义务。现在,蒙美华既无收入来源又疾病缠身,生活十分困难。西乡塘区法院决定给予其1.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车程,方勇智和陈涛赶到蒙美华的住处,说明来意后,将1.5万元的救助金交到了蒙美华手中。

  蒙美华一时热泪盈眶,激动地握着方勇智的手说:“我们家生活非常困难,这钱对我们来说很关键,真的谢谢人民法官,感谢人民法院!”

  2010年至今,金陵法庭为涉及老弱病残当事人送执行款上门司法服务25次、标的额30余万元,实行优先立案30余次、优先执行52件,实行缓减免诉讼费1.3万元,提供司法救助22人次、金额3.4万余元。

  司法联络点现场开庭

  8:20,金陵法庭副庭长韦必懂接到金光农场司法联络员韦文城的电话,农场退休职工贤济超占用农场土地建房,并拒绝拆除,现在双方争执不下,希望法庭能立即派人过去调解。放下电话,韦必懂与唐运明驱车前往金光农场。

  2011年起,金陵法庭先后在辖区乡镇的55个行政村落、屯(组)设立了司法联络点,聘请村干部及村民为司法联络员,协助开展送达、纠纷化解等工作,建立起以法庭为中心、以司法联络点为支撑、以司法联络员为纽带的司法网络。

  9:00,韦必懂、唐运明赶到了金光农场与司法联络员韦文城会合后,仔细核实了土地产权登记证书,了解了事情的原委,便开始做双方的调解工作。

  在贤济超家,韦必懂耐心地劝说了一个多小时,可是他仍然坚持先补偿后拆房。韦必懂当即决定现场立案、现场审理。

  庭审历时两个小时,法官再次组织调解无效后,宣布休庭。现场旁听群众说:“法庭到小区开庭,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

  邀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接受监督

  14:30,庭长莫辉在二楼科技法庭开庭审理原告广西荣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广西半球钢结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认为被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供货,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157680元。

  金陵法庭邀请了西乡塘区人大代表蔡子隆、金陵镇人大代表谭艳玲、潘全盛和20余名群众旁听该案庭审。

  一小时后,庭长莫辉宣布休庭,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并提出了调解方案,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万元,诉讼费减半后由被告承担。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并在方案上签字。

  西乡塘区人大代表蔡子隆说:“金陵法庭的法官们审判业务很不错,作为人大代表,我也要常来旁听,增加法律知识,以后我在村里做起调解工作来也更加得心应手。”

  自2010年以来,金陵法庭年均受理各类案件500余件,调撤率均保持在75%左右。

  盘点一天的工作,金陵法庭的工作满满的:立案受理1起案件,开庭审理3起案件,走村入户上门服务4次……

  法庭不大,却有一批坚守正义的干警,他们用青春、热血谱写壮丽的正义诗篇。今年7月,金陵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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