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桐利在市高院调研时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 遵守法律规定
增强推进司法改革的主动性
2014-11-14 07:33: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记者 张晓敏
  11月10日,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桐利一行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调研,就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好法院工作提出要求。

  袁桐利对天津法院在发挥审判职能、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袁桐利指出,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人民法院的责任十分重大,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认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结合天津实际情况,围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自贸区建设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要积极做好司法改革相关工作,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坚持党的领导,遵守法律规定。对涉及法院的重大司法改革课题,要加速推进,增强推进改革的主动性。要贯彻好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精神,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为法院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
责任编辑:杨青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