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实质监督,凝聚法治共识
——海淀法院着力提升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实效
2014-12-17 15:41:33
     中国法院网讯 (张敏)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人大代表联系着广大群众,同时又肩负着监督司法工作的职责,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司法工作给予了充分重视,并采取了多项举措,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凝聚法治共识、增强监督效果。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司法公开是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途径。法院联络代表的目的不仅仅是增进彼此的感情,更重要是建立其对司法公正的信赖。海淀法院结合代表需求,“把代表请进法院来”,较为系统地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各类案件庭审,并安排法官进行庭后交流,使代表对诉讼程序和法官职能具有直观认识,感受到司法的庄严;还邀请代表参加法院开放日、工作研讨会、法制讲座等主题活动,将代表参与面拓宽到立案、执行、信访听证、普法等各项工作中,在一次为期一天的旁听活动结束后,一位人大代表感慨:“法官工作真辛苦!”另一方面,该院还“走到代表中间去”,走访代表所在单位,开展现场普法工作,防范各类社会纠纷的发生。近两年来,海淀法院每年联络代表人数共达100余人次。

  法官行使司法权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承担着守护社会正义的职责。随着我国法律不断修改完善、新型案件不断涌现,对法院和法官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而人大代表的监督能从外部约束法官规范行为、提高能力、改进作风。经常性地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使得普通法官直接面对监督者,督促其精心准备、将最好的状态呈现出来,久而久之则形成习惯。另一方面,人大代表从关注个案逐步转向关注司法整体运行情况,当法治理念得以普及、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深入人心之时,代表们也更加注重监督司法的范围和方式,避免产生干预司法之嫌,促进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人大监督司法的实质化是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海淀区人大代表就推动裁判文书实质公开、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民主、完善陪审员参审机制等内容向海淀法院提出建议,这些建议既代表了群众的高度关切,也顺应了司法改革的潮流,对法院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作用。该院不仅认真、负责地办结建议,而且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例如:在陪审员选任工作中,海淀法院改变以往单一的选任方式,扩大选任范围,在海淀报、海淀法院官方网站等媒体上公布选任公告,并主动与高等院校、人大、政协等单位联系,大幅提高了参选人数,丰富了陪审员的组成结构。建立在深入调研、汇集民意基础上的监督,使得代表能更准确地把握法院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需要改进的方面,也使得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司法环节受到充分重视,推动法院工作朝着人民群众更满意的方向改进。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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