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曲法院四措并举力促收结案良性循环
2015-01-06 16:41: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阳曲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金有成)  2014年,山西省阳曲县人民法院始终把“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不断健全机制、细化举措、强化管理、创新思路,取得较好成效,全年结案率为93.33%,实现了收结案良性循环。

  强化管理传递压力。建立和完善各业务部门的立案、分案、送达、审理、定案、宣判、归档等各环节的审管流程体系,将案件的流程管理贯穿于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强化分管领导指导职能,定期督查、定期指导、定期会办;突出庭长审判管理责任,明确在年终审判执行质效指标要求;提升法官主体地位,将流程管理层层分解到人,将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作为法官办案理念,增强了法官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全程监督细化管理。以全程监督管理为根本,做到审前、审中、审后无缝隙覆盖。确立以案件信息为管理基本手段,强化流程监督,使案件从立案至归档全程都处于有效监控,确保流程管理做到“三有”和“三无”。即:有信息、有预警、有督促、无盲点、无失控、无超审限。

  例会通报褒贬分明。坚持审判管理每月例会制度,对每个业务庭乃至每个法官收结案件情况、案卷质量评查情况进行通报,这样各部门每个法官的工作业绩及存在问题便一目了然,院党组能及时掌握各部门之间工作的开展情况,各部门负责人也彼此了解部门之间、个人之间存在的差距,形成一定压力,彼此相互借鉴,有力推动了审判工作的进展。

  严格奖惩提升效能。建立绩效档案,将法官办案数量、效率、效果、质量等指标计入业绩档案,作为法官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责任追究,建立领导责任制、审判责任制以及质量效率责任制,对反映强烈或无故拖延审限的案件,登记建档、剖析原因、并在每月审判管理工作分析会上进行点评,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做到“管案”与“管人”的有机统一,“管部门”与“管法官”的有效结合。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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