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携亡夫存款改嫁 婆婆带孙子诉请继承
2015-01-08 15:46:32
     中国法院网讯 (郑辉)  儿子溺亡,儿媳改嫁却将儿子生前存款带走,婆婆带着孙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存款。近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法定继承纠纷,当事人双方均十分满意。

  方女士与黄先生于2010年登记结婚,2011年生育一子小黄。2011年3月,王婆婆的丈夫黄大爷因交通事故身亡,家人尚未从悲痛的阴影中走出来。2012年8月,其外孙来其家中做客,因天热与同村人相约下河洗澡不慎溺水。闻讯赶来的舅舅黄先生不顾一切下河救起外甥,但自己却溺水失踪。经组织人员打捞,黄先生的遗体于次日被发现并打捞上岸。次年,方女士经亲戚介绍改嫁他人,并将夫妻共同存款25000元带走。方女士还要求带走黄家唯一独苗小黄,因王婆婆力阻未能成功,但婆媳关系从此处于敌对状态。王婆婆要求方女士支付抚养费,却不让方女士及小黄的外公外婆探视。方女士在支付了2013年的抚养费后,因见不到儿子,拒绝支付2014年的抚养费。王婆婆对方女士十分不满,遂以自己年老,小黄年幼,祖孙生活艰难,而方女士弃子不管,未支付抚养费,并携存款改嫁为由,起诉方女士支付其与小黄应得的遗产继承款。方女士也不甘示弱,以黄先生婚前在镇上购有一套房屋,属于遗产为由,反诉王婆婆要求分割。

  考虑到双方有着共同的纽带小黄,在法官的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一致同意小黄由方女士抚养,王婆婆无需支付抚养费并随时可以探视小黄,王婆婆放弃要求分割存款,该房屋由小黄一人继承。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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