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召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2015-02-11 15:12: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上海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该院院长陈立斌、副院长刘力、试点审判庭庭长、试点合议庭审判长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共 20 余人参加。会议由副院长刘力主持。

  会上,各试点审判庭、合议庭负责人逐一汇报了试点以来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情况。刘力肯定相关审判庭、合议庭改革试点取得的成效,指出下一步要把司法专业化建设提到更高的地位,着力解决法官助理进入合议庭后的审判机制问题,处理好审者裁判与审判质量之间的关系,以及审判资源的有限化与司法需求上升之间的关系,并要解决好审判同质化与专业化之间的内在矛盾。

  陈立斌在听取汇报后指出,各试点审判庭、合议庭的改革试点工作普遍认真开展,都在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改革试点的目的就是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从改革的路径来说,对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以权力清单的方式来界定,建立以审判权为核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为保障,符合司法规律的、规范的保障审判权运行的运行机制。在改革试点中,审判资源配置要合理化,法官履职行为要规范化,审判监督方式要规则化,审判服务保障要强力化,确保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改革试点过程中要确保审判质效,在指标管理淡化的情况下,要建立符合科学规律的指标管理体系,成为审判质量保证体系的导引与保障。就如何妥善应对下一步改革工作,陈立斌提出三点要求:各审判庭、合议庭要积极推进改革,坚守改革后的模式和新常态;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梳理审判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规则,积极回应;司法行为要遵循司法规律来进行,按照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要求,进一步建章立制,促进规范养成。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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