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中院“两节”期间吹“廉风”转作风
2015-02-13 14:29: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忻州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为扎实推进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切实加强“两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树立节俭文明过节新风,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劲吹“廉风”,纠正“四风”,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忻州中院全文转发、学习传达了《关于在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及时下发了《廉洁节俭过节的通知》,在官方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结合实际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做到早提醒、早要求、早部署。该院纪检组还对两级法院元旦期间过节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同时接受了山西高院的明察暗访,未出现一起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

  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忻州中院积极行动,认真梳理,纠正了以前过节印制明信片的行为,近年来未发生一起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问题。公务接待一切从简,用餐一律在该院食堂安排自助餐,近年来未发生一起用公款搞联谊宴请问题。在开展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专项整治活动中,对部分领导干部离职、退休后仍然占用公车的行为进行了纠正,全部清退并补充到办案一线,公车一律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单位停放,节日封存。在开展清退会员卡、整治会所歪风等专项活动中,全体干警都进行了个人承诺,签字背书,近年来未发生一起公款休闲娱乐问题。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全部上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未违反规定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等,未发过任何奖金、福利,未接受过下级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发放的奖金。严格执行《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试行)》,处级以上干部均向市纪委提出申请,处级以下干警均向院纪检组提出申请,近年来该院未发生一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此外,忻州中院近年来未举办过任何节庆活动、营业性文艺演出和节日晚会,勤俭节约、健康文明的风尚在干警中悄然形成。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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