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人民法院规范减刑、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2015-02-13 16:14:09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2月1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4年以来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向媒体通报2014年人民法院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主要举措与工作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夏道虎通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典型案例。

    孙军工介绍2014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及各级人民法院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一是召开全国法院视频会,提出“五个一律”的工作要求,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二是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对减、假案件审理程序作出了明确、具体规定,从而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更加公开、规范;三是建立职务犯罪罪犯“减假暂”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四是建立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五是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合作,共同发布了《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为进一步严格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奠定了制度基础。六是建立今天正式开通的“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该信息网的建立、开通,为“减假暂”案件的立案公示、开庭公告、庭审公开、文书公布等提供了一个规范、统一的网上平台。

    孙军工指出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减假暂”案件办理程序更加规范,公开透明度显著提高,实质性审查明显加强,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减刑、假释案件数量总体下降。各级法院严格把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标准尺度,确保取得良好刑罚执行效果。对于不符合减刑条件的,坚决不予减刑;对于不符合假释条件的,坚决不予假释;二是“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明显趋于严格。各级法院从严控制“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杜绝“有权人”、“有钱人”在减刑、假释中享受特殊待遇,确保刑罚执行面前人人平等;三是暂予监外执行得到有效规范。各级法院强化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审查,坚决防止罪犯利用暂予监外执行逃避刑罚执行。严格执行严重疾病的范围和条件,对于虽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但经诊断在短期内不致危及生命的,一律不予暂予监外执行。

    在今后的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将继续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政法委部署,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和“五个一律”要求,让每一个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都公开透明,让人民群众都能从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直播回放: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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