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件议案将交由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审议
2015-03-15 08:26: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张晓松 罗宇凡
  记者从14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获悉,到3月10日大会规定的截止时间,全国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521件。这些议案将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副秘书长王万宾受大会秘书处委托,就本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作报告。他说,与本届前两年相比,今年代表议案数量分别增加120件和53件;有关立法方面的510件,有关监督方面的8件,有关决定事项方面的3件;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有15件,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有506件;代表通过专题调研、视察或座谈走访等方式形成的议案有390件;在提出的法律案中,附有法律草案文本的有210件。

  王万宾说,大会秘书处对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认为没有需要列入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大会秘书处建议,将代表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大会闭会期间审议。其中,建议交由民族委员会审议4件,交由法律委员会审议147件,交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79件,交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116件,交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63件,交由华侨委员会审议1件,交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65件,交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46件。

  上述议案经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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