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代表团
以“关键少数”带动“关键层面”
2015-03-15 10:35: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 作者:记者 张先明 李文广
  3月12日至14日,全国人大陕西代表团分别召开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审议“两高”工作报告。代表们普遍认为“两高”报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文字精练、通俗易懂,成绩巨大可圈可点”,纷纷“点赞”,同时积极建言献策。

  赵正永代表认为,“两高”报告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主题,聚焦公正司法,客观地反映了“两高”及地方法院、检察院为维护人民权益与社会公平正义所做的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表率、示范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关键层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对于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徐新荣代表也非常认同。他表示,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各级“一把手”,根本要靠法治。应该关注和思考“不敢担当、不愿负责”背后的原因,“把法治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力量薄弱、专业人才匮乏是基层公检法司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基层法庭,有的甚至凑不够合议庭人数。”姜锋代表建议,国家要进一步支持西部地区,充实壮大基层政法队伍,完善司法从业人员培养机制和激励政策,引导法律工作者到西部、到基层工作。

  谈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阎庆文代表表示,法官队伍要带头坚定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自信,争做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燃灯者”,“使司法工作的全过程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生动实践。”

  黄晓平代表也认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加大对司法系统人力财力的支持力度。”

  就司法系统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问题,胡太平代表认为,虽然国家增加了一定的政法专项编制,但当前基层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建议国家编制部门认真调研,采取一些有效的办法解决。”

  胡润泽代表建议,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实行严格的案件质量监控和考核,同时,“要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司法作为解决矛盾纠纷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把涉法涉诉信访全部纳入法治轨道。”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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