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法院善用人民陪审员 改变“陪而不审”状况
2015-03-18 09:45:3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文水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吴凡)  在山西省文水县人民法院里,无论你什么时候去胡兰法庭,总能看到人民陪审员忙碌的身影,该庭将人民陪审员按法庭管辖区域进行分案,一有案件,人民陪审员按照所辖区域对号带案,在协助送达文书和通知应诉的同时,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他们把人民陪审员的职能延伸到庭前判后,参与陪审、送达、调解、听证、接访、执行、整理卷宗、撰写信息简报,实现“全日制”工作模式。该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社情民意,对双方矛盾的形成、产生原因甚至双方当事人的性格了解得非常具体,具有化解矛盾的天然优势。法官通过他们与当事人的沟通,可以得到与案件有关的线索,整合这些资源,建立案件的信息网,然后宏观分析整个案件,有助于高效便捷调解工作的开展。尤其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双方矛盾深、人员多、证据不足,对簿公堂只会激化矛盾,甚至反目成仇。由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工作,一是减轻法庭的办案压力。该庭去年以来共受理78案,受理案件不多的主要原因就在于还未立案,人民陪审员便走在矛盾化解的第一线,诉前化解了大量的矛盾。二是促进公正公开办案,拓宽了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三是加强了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让人民群众守法、懂法和用法。

  该庭在人民陪审员的选择上下了一番功夫:年龄区间选择在40-60岁,非常了解乡规民约。经济独立,子女均已成家,有时间、有精力做调解工作。德高望重,说话有分量。工作经验丰富,多为10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老调解员。通过选择有资历、有威信、有精力、有经验的人作为人民陪审员,彻底改变了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状况。此外,文水法院通过岗前培训、业务指导、审判观摩、召开座谈会、制作工作证、发放《人民陪审员审判手册》、提供办案经费等措施,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模式。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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