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半夜起歹念 盗窃弟弟亲家获刑六个月
2015-05-06 15:45:18 | 来源:毕节法院 | 作者:王金
  陪弟弟去提亲本是好事,却不料半夜歹念却将自己送进了牢笼。近日,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4年11月11日晚,被告人闫某与其父亲、弟弟到赫章县罗州乡王某某家为弟弟提亲,晚上闫某与弟弟和王某某的儿子常某某同睡一张床。次日凌晨2时许,闫某趁常某某熟睡之机,将常某某钱包内王某某的邮政银行卡盗走。

  2014年11月13日,闫某用盗取的银行卡在赫章县妈姑镇农村信用社的自动取款机上分六次取走卡内现金6400元。案发后闫某的父亲代其赔偿了王某某的全部损失,王某某对闫某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闫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在开庭审理中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等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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