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统一思想提升理念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2015-05-14 09:39:11 | 来源:湖北高院 | 作者:杨康 梁学东 陈晓露
  5月12日下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院务会,传达全国政法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精神以及李鸿忠书记在全省“三严三实”专题党课上讲话的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湖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和最高院周强院长在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委李鸿忠书记的讲话,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理念,加大办案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李静指出,中央举办政法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是今年政法系统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具体实践,也是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提升理念、推动政法事业发展进步的重大举措,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李静要求,人民法院要坚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即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统一,坚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要坚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要结合湖北的实际,将工作落到实处。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结案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刑事案件的结案力度。在案件质量方面要把握四个方面,一是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把握证据标准;二是严格按照程序,杜绝程序瑕疵;三是要防范冤假错案;四是提高服判息诉率。二要继续抓好大要案的审理,三要加大信息化的建设和适用。四要加大对审判运行态势的综合分析。五要加快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中心的建设,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诉讼环境和诉讼服务。

  李静强调,要以”三言三实“为标准,加强队伍建设。要严以修身,讲求道德修养。要严以用权,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私用。要坚持廉政,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忌浮躁,忌应付,忌名利。做人要实,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同时履行好自己的管理职责。从严要求与从优待警相结合。

  湖北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鲁志宏,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平安、田昌兵、李群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吕小武,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程宝清及其他院领导和相关庭、处、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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