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现实不可行 盗墓贼获刑三年
2015-05-29 15:15:30 | 来源:宁德法院 | 作者:霞浦法院
  随着《盗墓笔记》的风靡,不少人对与书中主人公下古墓探险的故事充满好奇。然而,小说毕竟是艺术作品,在现实生活中,挖掘古代墓葬、盗取墓碑及墓内文物是触犯刑法的。日前,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雷某茂盗掘古墓葬案,以盗掘古墓葬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16日晚,被告人雷某茂经兰某某纠集,伙同雷某宝、雷某春携带撬棍、绳子、木棍等工具,到霞浦县长春镇大京村港里后门山。被告人雷某茂和兰某某上山挖掘“郑氏”、“林氏”墓葬2座,墓碑8块,并在附近草丛中捡到“辛氏”墓葬的墓碑1块。被告人雷某茂与兰某某、雷某宝将上述墓碑抬到山脚,与雷某春一起装到京普车上。之后,兰加银、雷某宝、雷某春将上述9块墓碑运往霞浦县盐田乡瓦窑头村梨湾北侧一荒山上藏匿。经福建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鉴定,“郑氏”、“辛氏”2处古墓均为清代古墓葬,“林氏”古墓为民国传统墓葬。9块墓碑中有7块墓碑为三级文物,2块墓碑为一般文物。

  霞浦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雷某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被告人雷某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予从轻处罚,据此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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