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中院与上海一中院研讨邹碧华精神
2015-06-03 07:51: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王鸿雁 朱瑞
  6月2日,由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主办的“公正为民、敢于担当——邹碧华精神”研讨会在遵义中院举行。

  与会人员围绕“邹碧华精神的时代特征、时代价值”、“邹碧华精神与司法改革、司法使命”、“邹碧华精神与司法能力、司法为民”、“邹碧华精神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上海一中院院长陈立斌、遵义中院院长刘力、遵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成克才、遵义市律师协会会长令狐兴中,及来自上海三级法院、遵义两级法院、遵义市律师协会的律师代表等共300余人参加了研讨。

  与会者认为,邹碧华精神的内核凝结了这个时代对于法治信仰、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忠诚敬业、为民情怀等高尚品格的迫切需求和真诚呼唤,深度契合时代的价值诉求。学习、继承和弘扬邹碧华精神,应对邹碧华作出的法治贡献进行系统梳理和归纳,以邹碧华精神丈量差距,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恪守法官职业道德,永葆司法为民情怀,为心灵注入正能量,从而在“燃灯者”所照亮的法治之路上更好地继续前行。

  与会者表示,“邹碧华现象”昭示了全社会对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关注、对公平正义的企盼、对司法为民的渴求。法官应该立足本职、坚定信仰,保持淳朴善良的品质。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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