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中级法院生态巡回法庭在福建云霄成立
2015-06-08 14:33: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法院 | 作者:林娟娟
  6月5日,全国首个中级法院生态巡回法庭在福建省云霄县挂牌成立。这是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率先在全国成立首个中院生态资源审判庭之后,创新生态环境审判机制的又一重大举措。

  据介绍,漳州中院生态巡回法庭将集中管辖全市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审判属于中院管辖的涉生态一、二审案件,尤其是提级管辖跨行政区划且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生态案件,从而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关系民生权益的环境问题,服务保障当地生态建设。

  据漳州中院副院长陈志福介绍,生态巡回法庭之所以选址云霄,主要考虑到云霄县地处漳州沿海经济带中部,有红树林湿地保护区和饮用水源等。“生态巡回法庭成立后将为当地生态建设树起法治屏障。”

  近年来,漳州法院在创新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机制方面进行有益尝试。2010年5月,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成立生态资源审判庭,实行涉生态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五年来,漳州法院共审结涉生态资源各类案件1533件,诉前化解生态资源纠纷2136起。此外,漳州法院还在全国司法实践中率先创新“增殖放流”形式,修复污染水域,打造公益林地、水域、海域全覆盖的“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的漳州模式。

  漳州中院院长吴钟夏表示,下一阶段,漳州中院将以生态巡回法庭成立为契机,通过选任生态环境类专家陪审员,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生态审判队伍,为生态资源司法提供智力支持。同时,积极鼓励相关机关和社会团体提起公益诉讼,畅通生态环境审判绿色通道,实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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