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泉民在全省法院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交流会上要求
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 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5-06-15 15:04:11 | 来源:山东法院 | 作者:高群 李君杰
  6月1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交流会。该院院长白泉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在济的院领导出席交流会。会上,山东高院立案庭副庭长伊立等六位同志结合各自实际,分别介绍了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心得体会。

  白泉民在讲话中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用生命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时代楷模。 通过举办这次学习交流会,要更加深入地把握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全省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

  白泉民要求,要继续统一思想,不断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把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全省法院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紧紧围绕“邹碧华先进事迹的启示、我身边的邹碧华、怎样做邹碧华式的法官”三项内容,通过演讲比赛、征文活动、法官论坛等形式,开展了“法官当做邹碧华”等一系列学习活动,迅速掀起了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热潮。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全省法院和广大干警要切实把开展向邹碧华学习活动摆到重要位置,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拓展学习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学习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扎扎实实把学习活动开展好。

  白泉民强调,学习活动要紧密联系实际,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对做好法院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指导意义。全省法院和广大干警要认真学习邹碧华同志的崇高精神、先进理念、工作方法和优良作风,对照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把开展学习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以学习成效推动工作发展,以工作发展检验学习成效。要聚精会神抓好审判第一要务,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把高度的责任心倾注在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一个流程、每一个细节之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践行“四心工作法”,不断完善司法服务措施,切实增进群众感情,让司法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着力提高综合素质,心怀崇高职业理想,恪守司法良知,规范司法行为,以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公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始终做到心中有戒,守纪律、讲规矩,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白泉民指出,要发扬改革精神,积极投身新一轮司法改革之中。邹碧华同志是在全面推进司法改革进程中涌现出的重大典型,他处在司法改革的第一线,忘情地投入司法改革中,甘当司法改革路上的“燃灯者”。在推进改革过程中,邹碧华同样遇到了困难和阻力,但他从不抱怨,从不沮丧,从不懈怠,不计个人得失,不计个人毁誉,敢啃硬骨头,这种高尚的精神和负责的态度值得每个人学习。全省法院干警都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敢于担当、勇挑重担,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始终保持改革的信心和定力,坚决完成好各项改革任务;牢固树立大局观,以理性平和的心态迎接改革,积极参与改革,真心拥护改革,全力推动改革,确保新一轮司法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山东高院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基层法院全体干警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王小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