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院行政庭开展便民诉讼 到当事人所在地法院开庭
2015-06-16 10:01: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法院 | 作者:李成花
  近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受理了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苏吉滩乡察汉达吾村牧民委员会、苏吉滩乡燕麦图呼村牧民委员会、苏吉滩乡药草梁村牧民委员会、苏吉滩乡苏吉湾村牧民委员会诉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草原行政登记上诉案。

  庭前,考虑到上诉人、被上诉人及21名第三人住所地都在门源县,为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行政庭决定在门源县人民法院开庭。6月10日,行政庭在门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21名第三人、苏吉滩乡的部分牧民群众、门源县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及门源县人民法院的部分干警旁听了案件审理。

  因草原行政纠纷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及涉案人数众多等特点,且处理结果直接影响到牧民群众生产、生活,庭后合议庭也听取了参与旁听的牧民群众的诉求及草原监理部门对门源县草原承包工作的情况介绍。结合本案,合议庭指出了门源县草原监理部门在草原承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建议对相关原始档案予以长期保留,以便查明相关事实。此案选择在门源县人民法院开庭,既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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