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引家庭矛盾 丈夫不满妻子带剩菜投毒获刑
2015-08-13 10:16:48 | 来源:湖北法院 | 作者:梁军
  湖北枣阳李某一家老少六口高高兴兴吃午饭,竟然同时出现食物中毒。而这一蹊跷中毒事件的发生,原系另一再婚家庭的内部矛盾所致。8月11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投毒人张某有期徒刑七年,同时判决赔偿受害人李某等6人医疗费等经济损失5.4万余元。

  6年前,经人介绍,55岁的张某与王某再婚组成家庭。平时丈夫张某外出杀猪,妻子王某在家洗衣做饭料理家务,两人关系相处较和睦。可是好景不长,就在两人结婚第3年时,王某检查发现双肾囊肿,且张某不愿掏钱做手术。为此,两人发生矛盾。

  尽管该矛盾事后经协商平息,但新的危机再次出现。2014年6月19日,张某喜添孙女,远在广东打工的儿子打来电话,让老人过去帮忙照看。就在临行前,王某考虑平时张某的孩子对自己并不好,而不愿前往广东,这让张某心里很是不爽。 

  自从广东回来后,张某一直对王某耿耿于怀。2014年10月10日,见王某再次从饭馆带回剩菜后,他决定要教训教训王某。10月11日凌晨4时许,早早起床要杀猪的张某在出门前,悄悄在王某带回的剩菜中加入农药呋喃丹。而不知内情的王某时刻牵挂着儿媳萍萍和两个孙子,于是在当日上午把剩菜送到儿媳家,而萍萍又把剩菜带回了娘家。故中午萍萍和父亲李某及4个未成年孩子在食用剩菜后出现呕吐、昏迷。后被送往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脱险。

  两天后,这起蹊跷投毒案被警方成功侦破,并将张某抓回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故意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鉴于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真态度较好,且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可以从轻处罚。但张某的犯罪行为给6名受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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