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根扎在红土地
——江西上饶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纪实
2015-08-18 08:07: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记者 杨树明 姚晨奕 通讯员 占飞鹏
  江西上饶是一片有着优良革命传统的红土地。1932年,党在这里建立了闽浙皖赣苏维埃政府,下设工农裁判部。工农裁判员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用信念和热血保卫革命成果。

  星移斗转,沧桑巨变。如今,现代化的审判法庭早已取代了工农裁判部的泥墙瓦屋,专业法官也替代了“泥腿子”出身的裁判员,但党的优良传统并没有丢。上饶市两级人民法院把根扎在红土地,判案子、解纠纷,群众路线在这里发扬光大、薪火相传。

  主动服务群众 方便当事人诉讼

  “各位静一下。现在,我就上诉人余大海诉被上诉人余勇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进行调解。请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同意”“同意”。

  这是7月23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民商事二审巡回审判机制,在40多公里外的玉山县临湖镇上坂村审理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上诉人和被上诉人达成调解协议。

  上饶地处赣东北,12个县市区就有8个在山区、3个在湖区,山高路远,交通不便。因此,破解群众诉讼难,一直是院党组致力于解决的问题。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坚持党的群众路线,首先要在服务群众上想办法、做实事。二审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就是为了更好地践行群众路线。”上饶中院的许多法官至今还记得院长江涛曾经讲的这番话。

  思路决定行动。经过调研,上饶中院出台了建立民商事案件二审巡回审判工作实施方案。他们将涉及不动产、婚姻家庭、相邻权纠纷,以及矛盾易激化、案情复杂等近20类案件纳入巡回审判范围,对巡回审判的启动、办理、结案等程序予以明确,并建立了巡回办案激励制度。

  如今,携卷下乡、现场办案已经成为法官的自觉行动。据统计,自2011年1月至今年7月底,该院4617件二审民事案件中,有1431件是通过巡回审理结案的。

  而在基层法院,巡回审判早已是法官的工作常态,他们跋山涉水,进山入村,定分止争。3年来,上饶各基层法院通过巡回办案审结民事案件达18983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38%。

  近两年,上饶市两级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在服务审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上饶中院领导并没有满足于此,而是考虑如何让群众打官司更便捷。于是,上饶法院公众服务网于2014年9月建成上线,当事人不论是网上立案、查阅裁判文书、观看庭审直播,还是递交材料、提交证据、联系法官,都可以足不出户。

  今年7月,原告陈某某为起诉被告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委托江西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以往,律师必须从200多公里外的南昌赶到上饶中院立案,而这次这位代理律师却在家中敲敲键盘就完成了立案手续。事后,他对法官说:“指尖上立案,真是太方便了。”

  密切联系群众 改进工作作风

  过去,上饶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的考评中,主要绩效指标连续几年名列全省前茅,但在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却排名在后。

  问题出在哪里?

  上饶中院领导在一名当事人反映的情况中找到了答案。去年初,王老伯和邻居在一个基层法庭打了一场官司,法官送达判决书时,王老伯看不懂,非要法官说个清楚。法官没说几句就烦了:“跟你怎么扯也扯不清,不行你就花点钱找个律师跟你说说吧!”王老伯说:“法官作风咋就成这样子了呢?”

  此事引起了上饶中院领导的思考:群众对法院不满意,司法作风是个重要原因。我们是否存在重审判管理、轻作风建设的倾向?

  此后,院党组出台了《关于整顿司法作风的实施意见》。随之,一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活动在两级法院展开。

  上饶县法院把全院74名法官分派到全县74个行政村和社区,月月进村,时时联系,了解群众期盼。仅今年1至6月,上饶县法院联村法官就征集群众意见上百条。

  德兴市法院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民意直通通道,依托“O2O为民服务”微信群,实现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线上“点单”,改进工作线下实施。微信群建立以来,受理群众线上“点单”37起,处理事项33件。

  上饶中院则是通过院长邮箱、天平热线、院长接待日、法院网站、法院开放日,征求群众意见、受理群众投诉、解决群众诉求。

  联系群众有通道,改进工作求成效,上饶两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作风逐步好转。现在,同样是送达,当事人对法官常常给予称赞。

  今年1月,上饶县皂头镇的一位老人打伤了邻居,被告上法庭,老人败诉。送达的时候,老人不服,大发脾气,声称定要上访。而皂头法庭法官却平声静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逐条分析他败诉的原因。一个下午过去了,老人终于接受了判决,第二天,主动将执行款交给法庭。他对法官说:“你讲得那么清楚,我要乱来就太不应该了。”

  经过不懈的努力,上饶法院的整体工作赢得了群众的满意。在今年初,上饶市政法委在全市组织开展的“基层政法部门工作满意度”调查显示,全市两级法院群众满意率达到95.99%,在全市基层政法单位中排在第一。

  紧紧依靠群众 化解矛盾纠纷

  不久前,铅山县法院葛仙山法庭审理了一起留守儿童在校嬉戏时摔伤致残案件,庭前调解未果,后在原、被告所在地司法协理员协助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庭长占六一说:“有群众的支持,再难的案子也好办。”

  上饶农村人口占70%,经济欠发达,案件类型多是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尽管案件不复杂,但涉及赔偿问题,裁判如有不妥,极易引起双方矛盾激化。此外,近年案件大量增加,法庭辖区点多线长、案多人少,法官“孤军奋战”。

  “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是群众路线的一条原则,化解社会矛盾也同样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上饶中院党组这样认为。于是,他们决定在全市聘请司法协理员,构建司法协理网络,依靠群众解纠纷。

  上饶司法协理员由各乡村、社区的退休教师、退伍军人、人民调解员组成。经过几年的努力,截至今年6月底,上饶法院构建起了一个以66个人民法庭为中心、1613个乡村联系点为支撑、 5479名司法协理员为依托的遍布全市的“庭、点、员”三位一体的司法协理网络。

  司法协理员知民俗、会调解,不管哪家闹了纠纷,一旦得知,马上介入,你说我劝、讲法说理,让双方顺气消火,力求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化解。实在解决不了的,他们便打个电话请基层法庭法官前来指导。

  今年6月25日,鄱阳县鸦雀湖乡下岸村一位农民在砖厂打工受伤不治身亡,死者家属与厂方为赔偿事宜争执不下,矛盾趋于激化。

  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司法协理员万时权犯了难。情急之下,他向湖滨法庭求助,庭长康火星接到电话后立即赶赴现场,从责任的认定到责任划分,从赔偿依据的确定到赔偿标准的适用,一一给出参考意见。万时权心里有数了,在他的耐心说服下,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

  除了个案,法官对司法协理员的指导还体现在法院组织的系统培训方面。上饶各基层法院每年都组织司法协理员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民事法律基本常识、家庭邻里纠纷的处理技巧、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标准等。

  如今,司法协理员已经成为当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一支重要力量。近3年来,司法协理员参与调解案件13178件,自行调解36275件。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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