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法院受理一起涉“一带一路”海外基建项目的海运纠纷
2015-08-19 14:14: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上海法院
  近日,上海海事法院自贸区法庭受理了原告上海捷喜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市公路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于2014年11月接受被告委托,将160余台工程车从上海运至也门荷台达港,用于被告在也门承接的阿姆兰—亚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该项目是贯通也门南北的交通大动脉,北邻沙特,南抵亚丁,建成后将成为连接也门与北部阿拉伯国家的重要通道。涉案车辆运抵目的港后不久,遭遇也门局势恶化,上述公路建设项目被迫停滞,被告方人员也在今年3月的撤侨行动中悉数回国。受此影响,原告诉请被告支付拖欠的运费人民币500多万元。

  鉴于本案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目的地也门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一,所运送的货物系用于被告公司在当地承接的海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纠纷的产生又与也门局势动荡有一定关联,上海海事法院表示,将精心组织该案的审理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以及该院《关于强化海事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工作意见》的相关要求,妥善解决好涉案纠纷,依法保障企业海外投资利益,为“一带一路”重要战略通道的建设及我国与沿线国家在基建、交通等领域合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司法环境。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