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召开司法标准化工作专项推动会
2015-09-14 14:09:19 | 来源:天津法院 | 作者:郭振春
  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机关司法标准化工作专项推动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副院长张勇、王红卫出席会议,执行局局长郝树龙主持会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殷元庆介绍了该院司法标准化工作的整体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各部门负责人对今年以来司法标准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

  高憬宏就进一步推进司法标准化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标准化意识。要让每一名干警都高度重视司法标准化工作,主动运用司法标准指导和衡量审判执行工作,让司法标准在审判流程运行过程、开庭审理过程及裁判文书制作过程中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二是要强化司法标准化考评工作。要严格落实《天津法院司法标准化达标考评实施方案》,按照方案中的阶段性要求进行考评。要通过考评积累经验、推动工作、选树典型,对下级法院达标单位要挂牌表彰。三是要重视司法标准化文件的改进和完善工作。各部门对于适用司法标准化文件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归纳总结,及时反馈,实现司法标准化文件的持续升级。四是要注意司法标准化与信息化的结合。各部门要根据已经出台的标准化文件,及时发现并提出审判执行工作以及庭审、文书评查中涉及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需求,与信息化建设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提高工作效率。五是通过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促进执法办案工作。当前,案件总体数量上升很快,工作压力大,该院要在执法办案工作方面走在全市法院前列,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抓紧改进,更好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郝树龙在会议总结讲话中要求:一是各部门要进一步学习已经实施的标准化文件,尤其要正确理解、熟练掌握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规定,做到在工作中能够自觉运用。二是要对照标准自查,就已实施的标准化文件检查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和问题要抓紧整改。三是要高度重视司法标准化考评工作,把标准化工作与本部门的审判执行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争取全部达标。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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