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举办天津法院系统新闻发言人大赛
2015-09-18 14:21:55 | 来源:天津法院 | 作者:吴玉萍
  9月17日,为了选拔优秀选手代表天津法院系统参加11月份最高人民法院与深圳卫视联合举办的“我为法治代言”全国法院新闻发言人电视大赛,以赛促建,搭建天津法院新闻发言人学习交流、才能展示平台,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新闻发言人队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举办了“我为法治代言”天津法院系统新闻发言人大赛。天津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郝树龙担任主任评委并作总结发言。

  本次活动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名参赛选手在赛前抽签确定顺序,在赛中当场抽取参赛题目,由来自《人民日报》、《天津日报》、天津电视台、天津电台的五位资深媒体人与天津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川担任嘉宾评委,对选手们的表现当场点评、打分。比赛共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自我展示,重点考核选手的综合能力;第二环节实战演练,重点考核选手对于舆情热点问题的应变能力。经过激烈的角逐,最终来自海事法院、和平法院和红桥法院的选手取得前三名,将代表天津赛区参加全国法院新闻发言人电视大赛。

  赛后郝树龙作了总结点评。他对此次比赛给予了高度评价。一是组织得力。举办新闻发言人大赛在天津法院系统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尽心组织,认真对待,选手踊跃报名,精心准备,发挥出色,嘉宾评委们点评深刻,让参赛选手受益匪浅;二是意义重大。此次比赛不仅仅是一场选拔赛,也是一次展示的比赛。新闻发言人制度是社会各界了解、理解、监督、支持法院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司法公开,阳光司法的重要途径。新闻发言人直面媒体,面向社会,是法院倾听呼声,接受监督,与媒体公众联系沟通的桥梁。天津法院系统新闻发言人制度将走向常态化;三是抓住机遇。希望赛后所有的选手再接再厉,不断加强学习,全面提升个人能力,更好地为法院代言,为法治代言,传播天津法治好声音、讲好法治故事,向外界全面展示天津法院和法官的风采,希望各级法院以此次比赛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着力提高新闻发布水平和媒体沟通能力,推进新闻发布制度不断提高和完善。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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