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新《行政诉讼法》培训班在汉举办
2015-09-25 09:57:51 | 来源:湖北法院
  9月18日至22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与湖北法官学院在湖北省消防基地举办了全省法院新《行政诉讼法》培训班。中基层法院分管行政审判的副院长、行政庭庭长或业务骨干以及省法院行政庭全体人员共近300人参加了本期培训。

  湖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昌兵出席开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田昌兵强调了举办此次培训班的目的、意义,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增强搞好行政审判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要提高素质,规范执法,努力开创省行政审判工作的新局面。三是要遵守纪律,认真学习,保质保量完成这次学习培训任务。同时,在队伍建设上田院长强调:在本次司法改革中要努力争取按照“基层法院不少于一个合议庭、中级法院不少于两个合议庭”的标准配齐配强行政审判人员,任务量大、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多配。无论怎样改革,案件数量增加很快,必须靠人办出来,行政审判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尤其是行政审判业务骨干不能流失。这既是工作责任,更是政治责任。

  本次培训邀请了最高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最高法院行政庭审判长马永欣、王晓滨、耿宝建等讲课。此外,授课老师还有: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国华,湖北高院行政庭庭长杨文雄、副庭长饶彬、审判员张辅伦。学员们普遍认为本次培训班课程安排合理,针对性强,所授课程均为目前急需了解和学习的内容,对今后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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