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南法院强化四项措施 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2015-10-15 11:16:32
     中国法院网讯 (陈维凤)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理念,强化四项举措,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收到较好效果。1-9月份,全院共新收各类案件9341件,审(执)结7399件,结案率74.5%,结案数量同比增长7.3%。

  一是推行“要素审判模式”。针对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借款合同、交通事故4类最常见、又能提取共性要素的民事案件,制作《诉讼要素表格》。由法官助理、书记员、陪审员或志愿者在立案、送达至庭审前指导当事人填写《诉讼要素表》,为主审法官提前掌握案情、预测案件争议焦点、制作庭审提纲、提高庭审质效打好基础。

  二是拓宽裁判文书制作模式。以《诉讼要素表格》为依托,以案件类型、结案方式为基础,制作不同种类、不同结案方式的电子文书模板,如按离婚、民间借贷、借款合同、交通事故等案件类型,以及调解、撤诉、裁定驳回起诉、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支持诉讼请求等不同结案方式,制作出不同案件类型、不同结案方式的文书模板,对于调解、撤诉或无争议的简单案件采用表格式文书,由法官助理制作;其他案件由助理先在模板上填写无争议的事实要素,主审法官仅对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要素、法律应用进行分析认证,简化文书制作流程,提高文书制作效率。

  三是简化文书签发程序。按照“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精神,分管院长、审委会对个案的审判细节、裁判结果、文书签发不予干预,仅对法律适用的原则性给予宏观指导。主审法官独任审理的案件,由其签发法律文书。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合议庭成员按照合议庭意见共同核稿、由主审法官或审判长签发文书。只有提请审委会研究讨论的案件由分管院长签发,大大提高了文书签发效率。

  四是加强审判执行态势管理调度。由审管办每月对各部门、各审判员的各项审判执行指标数据进行管理通报,通过同比、环比、横比、纵比倒逼干警加强办案节奏;每季度召开全院中层干部参加的审判执行态势分析调度会,及时分析、引领、调整审判执行工作方向;严格审限管理,加强积案清理。对超审限案件由各部门拓清底数,写出结案计划。对超审限18个月以上的案件审委会逐案听取汇报,帮助制定结案措施,督促限期办结;严把司法鉴定关,杜绝借鉴定拖延诉讼,延长审限。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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