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法院:四举措规范司法辅助工作
2015-10-16 10:39:46 | 来源:鄂托克旗法院 | 作者:高永霞
  为充分发挥司法辅助工作职能,提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工作质效,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规范、完善司法辅助工作机制,切实为司法公正服务。

  加强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坚持以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为中心,理顺与审判执行工作和司法鉴定评估、司法拍卖等工作的关系,建立起互相配合、相互补充、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保证司法辅助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完整对接和紧密融合。

  加强委托鉴定流程管理。制定、印发《司法辅助工作流程管理规定》,完善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的办案流程,由司法辅助办公室审查后统一办理对外委托手续。对外委托鉴定、拍卖的案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法院文件规定,实行一案一档。

  加强司法技术的装备投入。成立司法辅助工作办公室,对司法委托案件统一管理。积极适应网上拍卖等司法辅助工作改革的要求,加大装备投入,搞好设施配套,保证司法辅助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监督管理。在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的过程中及时通知当事人到场参加监督鉴定、评估拍卖机构的选定等工作,告知其应有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委托工作的程序公正。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在办理对外委托案件过程中违反制度规定的,一律按照上级法院有关规定和制度追究责任。

  截至2015年9月份,共受理鉴定、评估等对外委托案件192件,已结101件;网络司法拍卖案件26件,成交1件。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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