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借“结婚”诈骗钱财 一女子被判一年十个月
2015-10-29 09:56:05 | 来源:黟县法院 | 作者:舒兴信
  近日,安徽省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5年1月至2月间,被告人余某某通过手机网络与被害人黄某结识。后在交往中,被告人余某某隐瞒自己婚姻事实,谎称自己离异,以索要“见面礼”、 承诺与被害人结婚和生活拮据、同学结婚为借口,多次骗取被害人黄某现金及其财物,价值31692.22元。嗣后,被告人余某某将赃物低价变卖,所得赃款被挥霍完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婚姻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具有坦白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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