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涉党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全部实现“清零”
2015-11-18 10:03:33 | 来源:湖北法院
  近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经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历经10日不懈执行,顺利执结16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至此,大冶市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全部执行完毕,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为全社会尊法、守法做出了表率。

  近年来,为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党中央、国务院、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坚决纠正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做法,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对此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大冶法院党组对做好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将其作为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稳定大局、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来抓,迅速成立由院长王军担任组长,专职审委会委员、执行局长柯劲松等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执行部门骨干组成工作专班,限期完成工作任务。执行指挥中心主任杨裕春带领执行干警全力以赴,全面开展案件清理、财产查询等工作,坚决打赢这场执行攻坚战。

  与此同时,该院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理解支持,就该项工作向市委作专题汇报。市委对此高度重视,10月16日召开11个涉案党政机关负责人及分管财务领导参加的协调会,加大督办工作力度,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积极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截至10月26日,在大冶市委有力督办和法院执行威慑下,涉案11个党政机关全部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涉案标的额29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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