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CCTV2015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举行
刘黎当选年度法治人物 邹碧华当选年度致敬英雄
吉炳轩等出席 徐家新为刘黎颁奖
2015-12-05 08:51:02
     中国法院网讯 (周利航)  12月4日晚上,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中央电视台共同主办的“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CCTV 2015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落下帷幕,备受关注的“2015年度法治人物”评选结果揭晓。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代庭长刘黎当选年度法治人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邹碧华当选年度致敬英雄。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姜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少峰,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刘跃进,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政治部主任张彦珍等出席颁奖礼,并担任颁奖嘉宾。颁奖礼上,徐家新为刘黎颁奖。

  当选2015年度法治人物的分别是:全力督办、破获特大地下钱庄案的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张辉;用实际行动诠释“人大代表为人民”含义的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安国镇人大主席李竹奎;唤醒“撤销监护权”法条的未成年人守护者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主任张世峰;“全国最美基层法官”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代庭长刘黎;坚持9年跟踪报道,推动“呼格吉勒图案”再审的新华社记者汤计;反家暴立法推动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敢于对错案说“不”的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少勇;行程六万公里、足迹遍布偏远边疆的法律援助律师马兰;勇揭污染真相的腾格里沙漠守护者,《新京报》首席摄影记者陈杰和中国生物多样性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从事调解工作28年的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员马善祥。

  刘黎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代庭长。工作以来,她审理了“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离婚案等大量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复杂案件,她的许多判决都成为该类型案件审理的经典案例。她探索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八条规则,被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吸收采纳;提出的规范道路标线设置的司法建议,使事故频发的“伤人之路”变成“平安之路”。近年来,刘黎共审理审结民事案件2000余件,每年结案将近400件,涉及当事人7000余人,无一信访,无一投诉。因工作成绩突出,刘黎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2次。2014年6月19日被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国最美基层法官”。

  此次颁奖礼还特别设立了年度致敬环节。当选“年度致敬英雄”的分别是被称为“法治燃灯者”的法官邹碧华,“反贪斗士”检察官陈运周和“警察爷爷”民警高宝来,他们都是2014年底到2015年在法治工作岗位上牺牲的逝者。当选“年度致敬人物”的是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三十年间默默耕耘的全国普法工作者群体。

  当选“年度致敬英雄”的邹碧华,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因积劳成疾,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邹碧华投身司法事业26年,依法公正审理了一大批重大疑难案件,是知名的审判业务专家,所著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各地法院作为民商事审判的范本。2014年,邹碧华兼任了上海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他不畏压力,敢于担当,为全国司法改革甘当探路先锋,为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被称为“法治燃灯者”。邹碧华的突然去世,震动了整个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网上网下哀思如潮。“法官当如邹碧华”,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和期盼。习近平总书记评价他为:“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

  2015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设立一周年,是贯彻和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一周年,也逢全国普法宣传30周年。此次颁奖活动,旨在梳理、总结2015年法治进程所取得的重大成就,表彰那些用具体行动诠释宪法精神,传递法治力量的法制工作者,向坚守法治信仰,推进法治进程的人们致敬,并通过法治人物的推动力、影响力和引领力,促进公民法治意识的提升和整个社会法治氛围的强化,引领更多的人投身法治事业,共同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光辉进程。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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