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运送正义的职业”
——专访2015年度法治人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代庭长刘黎
2015-12-05 12:30: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三版 | 作者:乔文心
  “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张法治名片,也是一张法治宣传单,在工作中,如果多想一点、多说一点、多做一点,人民群众就会通过这一张张名片、一张张宣传单感受到公平正义,生发对法治的信仰。”2015年12月4日,站在中央电视台2015年度法治人物领奖台上的刘黎,叙说着自己的法治情怀,冷静而不失深情。

  刘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代庭长。常年扎根在基层,刘黎凭着一份法律人特有的执着、理性和悲悯,用一桩桩过硬的司法案件,践行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近年来,刘黎共审理审结民事案件2000余件,每年结案将近400件,涉及当事人7000余人,无一信访,无一投诉。

  成绩的背后,是无怨无悔的付出。“忙起来的时候,每天开四五个庭,加班加点都是常事。”刘黎告诉记者,随着立案登记制的施行,案件数量骤增,基层法官的压力很大。“但是只审案不思考,法官难免沦为案子的计件工,唯有多想多做,才能成为合格的法官。”

  “很多案子都有共性,比如有一段时间总有标的在5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案件,我就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赔偿数额这么小还要费时费力打官司?于是做了调查问卷,委托法官发放给当事人,结果发现很多当事人理赔过,但理赔程序太苛刻。”刘黎向保监会发出简化理赔程序的司法建议,受到保监会采纳。

  不仅如此,她探索的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八条规则,被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吸收采纳;她提出的规范道路标线设置的司法建议,使事故频发的“伤人之路”变成“平安之路”。

  “这些都是从审判一线的案子中受到了启发,进一步思考总结出来的。” 刘黎表示,现行法律有滞后性,对许多细节没有规定,法官就要审慎思考,根据法律精神作出裁判,而不是拒绝裁判。

  法庭上的刘黎,有时候很严厉。让刘黎记忆犹新的是一起财产继承案,父亲去世后,子女为了遗产大打出手,还在庭外训斥法庭上清晰陈述事实的母亲,让母亲“不要胡说”,这让刘黎非常生气,在庭上对子女的行为作出斥责。“我希望能够传递一种正能量,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有时候,刘黎又显得格外温情。由于审理交通事故较多,许多当事人的悲惨遭遇往往令她难以释怀。“年轻生命的消逝总是遗憾,也会尽自己所能地去慰问一下家属。”这种案件她总会尽快办理,尽力避免当事人遭受二次打击。

  2015年度法治人物颁奖词介绍说,刘黎“秉公断案时,不乏侠骨柔肠;铁面执法时,洞悉人情冷暖”,或许可以在这些工作的点滴中找到注解。

  谈及家庭时,刘黎觉得自己的繁忙有些对不起孩子,不过也不失为一种教育方式。“陪伴当然很重要,但有时候最好的教育也许是自己对工作的态度。”刘黎说,“希望他未来也能成为热爱工作的人。”

  现在的刘黎,除了审案,也要参与法院的队伍建设工作。“先从业务入手,做好角色转变。”近期,刘黎和同事梳理新民事诉讼法的要点,将新民诉法提出的当事人告知事项统一设计制作了表格并运用到日常审判中。对于庭内的年轻法官,刘黎尽量将一些新类型或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交付给他们,“这种成就感,是物质无法比拟的,能够培育年轻法官对法治的信仰。”

  “法官是运送正义的职业。在我眼中,依法治国不仅仅是来自顶层的设计和蓝图,更应该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生活习惯,法官审理过的每一个案子,都是让民众感受到法治力量的方式。”

  涓涓细流汇成海。“不要低估每一个案件在法治进程中起到的推动作用。”刘黎说。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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