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中院审判权机制改革全面启动
2015-12-22 14:35:32 | 来源:巴彦淖尔法院
  12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米继红,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苏远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润莲,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委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复驰,市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市委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许尔宏,巴彦淖尔中院领导和全院干警参加了大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建平在会上作了改革动员讲话,苏远中对该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田野主持大会。

  李建平在讲话中强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就司法体制改革提出的明确要求,内蒙古高院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判长责任制改革的精神确立了巴彦淖尔中院作为全区法院层面的试点改革单位。为此,内蒙古高院党组对该院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给与了高度重视和积极指导。2015年,该院党组通过反复讨论、研究,在全面总结完善临河区法院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巴彦淖尔中院的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和相应的实施方案。方案专题呈报市委和内蒙古高院并获得全面肯定和批准。

  李建平进一步强调,改革是问题倒逼而生,改革是形势所迫,案多人少是客观存在,法官厌案则是机制问题。法官非职业化造成的繁冗复杂和行政化的案件“定案”制度,造成了一线办案人员忙闲不均,法官逆向流动,体现就是审判职权配置不科学;审判资源配置不完善;个别涉诉信访矛盾演变趋于激烈;工作激励保障机制乏力。破解这些的困扰的唯一出路就是改革,就是走出一条内涵式发展之路,就是对现有审判资源的重组和优化,让审判、执行生产力来一次大解放。

  李建平指出,巴彦淖尔中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主要是建立以合议庭为最基本工作单元的运行模式;要实行审判长、执行长转任与选任制;实行审判长、执行长对案件负责制;实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剥离制度;建立科学的监督与激励机制。具体改革工作要在12月21日至31日全部完成,期间要进行改革动员,审判长、执行长转任、选任意向报名,转任、选任人员名单公示,民主测评及公布,竞职演讲,党组决议,审判长、执行长任用决定公布和新任审判长、执行长双向选择法官、书记员结果公布。

  李建平要求,稳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并取得的最后成功必须要处理好四个关系:处理好判断权、裁量权和审批权的关系;处理好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处理好考核、奖励、惩罚的关系;处理好进退留转的关系。

  李建平进一步要求,第一、全体干警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内蒙古高院统筹安排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凝聚一心积极参与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实好高院和市委对全市法院司法改革任务并抓出成效。第二、巴彦淖尔中院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真正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要积极引导广大干警正确认识这次改革的精神实质和目标任务、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正确认识发展前景,积极投身到改革之中,最大限度凝聚推动改革的正能量。第三、全体干警要与中院党组改革思路、意图保持高度一致,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包容改革,不得带有个人偏狭和情绪化对改革妄言非议,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阻挠改革;不得在审判长、执行长选任过程中“暗箱操作”,私下拉票,上述情形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坚决不予使用。这里还要明确一点,以往本院借调人员在本次改革中也可参与到合议庭组成中,不会影响到下一步法官入额。

  苏远中在讲话中高度肯定了该院的改革工作,同时要求,该院的司法改革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始终在市委和该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改革的宣传、引导和对广大干警积极投身改革、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的再教育,为改革注入正能量;改革要稳步推进,要思想不僵、工作不断、步子不乱;要正确认识改革,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担当意识,在改革的方方面面发挥积极作用,要精准发力,促进改革取得最后成功;要继续狠抓队伍建设,坚持以法治为统领、以改革为动力,以公正司法为目标,全面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让改革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促进司法公正。

  会上,米继红宣读了内蒙古高院党组对巴彦淖尔中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批复,同时也对改革提出了要求。米继红要求,巴彦淖尔中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内蒙古高院和高院党组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及对巴彦淖尔市中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要求精神;改革要在巴彦淖尔市委、人大和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力监督、大力支持下稳步推进;改革要紧密结合巴彦淖尔中院工作实际,让中央、最高法院和内蒙古高院的改革精神与自身实际有机融合,释放最大的改革效果;要进一步全面总结和不断完善改革经验,为全区法院的司法改革起好头、做示范,贯彻好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要求巴彦淖尔法院要做全区法院改革的“排头兵”的重要指示。

  许尔宏在会上宣布了市委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对巴彦淖尔中院全面进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批复意见。
责任编辑:王小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