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架网游“私服”一年牟利30余万元获刑
2016-01-06 14:45:58 | 来源:北京晨报 | 作者:黄晓宇
  为牟利,何某等3名男子从一外国人手中购买了《笑傲江湖OL》网络游戏程序,利用在海外租用服务器的方式搭建私服,一年间获利31万余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3人2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缓刑。

  一年牟利30余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何某、厉某、罗某系于网络上相识,3人发现由完美公司运营的网络游戏《笑傲江湖OL》玩家众多,便想到架设私服盈利。2013年10月底,何某通过论坛从一外国人处以3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了该游戏程序,后何某负责运营、租用服务器等,罗某负责编写、修改程序,厉某则负责上传服务端、调试客户端登录游戏等。

  游戏程序修改完成后,3人租用美国、香港的服务器,通过私服论坛进行推广吸引玩家,自2013年11月起,开始运营该游戏私服并通过销售游戏币进行营利,收取玩家充值款共计31万余元。

  3人侵犯著作权获刑

  2014年2月21日,完美公司用内部手段检测到有人利用公司的技术手段在外地开设私服并报警,何某、厉某先后被抓获,罗某向公安局投案自首。后3人由各自家属分别代为向完美公司进行赔偿,完美公司对3人表示谅解。公诉机关指控3被告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庭审中,3人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何某、厉某、罗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运营其网络游戏软件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但鉴于3名被告人均系初犯,到案后均能积极退赔和弥补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具有真诚悔罪的表现。结合全案,法院一审判处何某、厉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16万元,判处罗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罚金10万元。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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