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中院:司法服务重细节 一副老花镜温暖老人心
2016-01-14 16:16: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 | 作者:汪新元 路璐
  “我老花镜忘记带了,这字看不清啊。”“陈大爷,我们司法便民台上有备用的老花镜”法院导诉人员立马递上老花镜。“你们法院服务还真是周到,虽然只是小小的一副老花镜,却温暖了我们这些老人的心,这下就能签我的名字了。”陈大爷感慨地说。

  年近古稀的陈大爷是孝昌县某乡镇的农民,因老伴人身损害引发纠纷,经村干部调解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上诉到孝感中院。在立案法官为他办理上诉立案手续时,需在送达回证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当法官递上送达回证叫陈大爷签字时,陈大爷却迟迟下不了笔,法官便问:陈大爷是不是签不了自己的名字?陈大爷回答:不是,我年纪大,看不清楚。法官遂递上老花镜到陈大爷手中,戴上老花镜的陈大爷很快签下了自己名字。也出现了文前的一段对话。

  近年来,孝感两级法院秉持以窗口建设为载体,创新“随心•随时•随地”服务模式,构建了“一站式”服务中心、“零距离”在线平台、“半小时”服务圈互为补充的多维度、立体化服务体系,最大程度上便民利民惠民,打造司法为民“升级版”。把司法为民从细节做起,贯穿落实到接待、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以立案服务为突破口,打造便民服务品牌,不断完善从接待、咨询到立案的“一站式”服务,注重立案大厅的每一个服务细节,规定文明接待用语制度。要求立案干警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热心接待、细心听取、精心记录、耐心疏导;设置便民服务设施。立案大厅配备了诉讼指南小册子、饮水机、老花镜、休息座椅等便民设施。畅通诉讼“绿色通道”。实行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诉前调解、电话调解等便民措施,使立案大厅成为便民、利民、为民的诉讼服务窗口。让当事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沟通零距离、服务无障碍”,给老百姓带来了更便捷、更亲和的司法获得感,有力的回应了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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