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掮客”假借联系记者采访诈骗获刑两年
2016-01-20 10:31:11 | 来源:曲靖法院 | 作者:唐正良
  腊八节已过,年关已至,各种骗子用尽骗术骗取他人钱财,各位看官,应高度警惕,以防受骗上当。近日,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福建籍男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的刑事处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方某甲于2015年5月初得知被害人方某乙父亲被打、树林被强制征用一事,便通过微信与方某乙取得联系,告知其能够帮助方某乙联系记者采访。后虚构记者前来采访需要支付飞机票、吃、住等费用。分别于2015年5月8日、15日,向被害人骗取人民币3万元;5月23日,其虚构记者已在富源某酒店住宿,需要支付住宿费为由骗取其9800元,三次共计骗取被害人人民币39800元,并被其挥霍。案发后,被告人方某甲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赔偿了被害人损失,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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