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燃灯”精神 夯实队伍根基
——人民法院2015工作亮点综述之四
2016-01-21 07:42: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乔文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提出政法机关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随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全面深入推进,这已成为了全国法院系统队伍建设的根本遵循和前行目标。

  学习“燃灯”精神,打造“三化”队伍

  “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法官先进事迹的重要批示。

  一年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把学习邹碧华精神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集中宣传、巡回报告、研讨会、主题征文、主题演讲……广大法院干警在邹碧华精神的鼓舞下砥砺奋进。

  邹碧华勇于担当的敬业精神、处理案件精湛高超的审判技能、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审判管理的创新举措,对于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打造起到了推进作用。各级法院通过学习邹碧华精神,进一步提高了法院队伍建设水平,强化了法院公正司法、服务群众的能力。

  2015年6月18日,全国法院第六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2015-2019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各级法院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干部培训工作。

  上海海事法院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共同建立“一带一路”司法实践基地,共同致力于创新型、国际化法律人才的培养,培养一批通晓国际法律规则、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法规、善于处理涉外事务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安徽省马鞍山中院出台《实施“青年法官成长工程”的意见》,以制度强化人才的发现、培养、锻炼和使用,多渠道提升青年法官能力素质,根据青年法官专长安排岗位,在办理重大案件、参加业务竞赛、参与专项活动中,给年轻法官交任务、压担子、给机会。

  最高人民法院还通过派遣讲师团、举办少数民族法官培训班、免费提供培训课件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西藏及四川省藏区法院干警的培训力度。

  关注基层一线,维护大局稳定

  我国90%以上案件的审理执行任务在基层,基层的司法工作是给人民群众留下的“第一印象”,也反映着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审判队伍,让基层人民法庭发挥司法职能,带动区域法治走向良性循环,对于全面做好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不可或缺,也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北京市二中院民四庭针对农村土地承包案件查清事实难、矛盾化解难、维护稳定难、案结事了难的特点,创设了“五下乡工作法”,对人数众多、诉讼困难、边远山区、示范作用强、矛盾尖锐等五类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坚持做到下乡审理,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和便捷为民。河北高院建设“一乡一庭”,一双筷子,吃住乡镇;一张桌子,就地办案。让两千多法庭扎根基层,十余万纠纷不出乡镇。在上海奉贤,“宅基法庭”“庭所联动”,让纠纷解决机制与法官下基层相结合,将法庭搬到村居委、乡间田头。

  “帐篷法庭、车载法庭、马背法庭”是少数民族地区基层人民法庭的缩影,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两级法院“矛盾排查进乡村、立案服务进乡村、巡回审判进乡村、法制宣传进乡村、同心同向进寺庙”的人民法庭“五进”活动,将公平和正义送到高原的每一个角落。

  在江苏淮安,为进城务工人员维权量身打造的“司法引航”工程,通过绿色通道、积极普法、司法救助等,用法律为进城务工人员撑起“保护伞”、做好“引航人”。

  在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创新诉前联调模式,相继在镇街设立驻村诉前联调工作站,把司法、行政及民间调解资源下沉至村,送法至户,更多地在纠纷之初、诉讼之前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

  “便民是人民法庭的立庭之本。”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喻中表示,发展方式转变、功能区建设加快、利益关系重组、区域社会矛盾复杂等是基层的现实,也是整个中国的一个缩影,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意义重大。

  改进司法作风,提升队伍形象

  “要牢记庄严誓言,牢记肩负的崇高使命和历史责任,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努力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无愧于时代的共和国人民法官。”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今年1月13日在新任法官宪法宣誓活动上的发言。

  法官的职业尊荣感折射出来的是对法律的尊崇、对法治的依归、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要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就必须提升法官的尊荣感和归属感。

  强化规则意识,则是改进纪律作风、提升法官整体形象的有效途径。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律作风专项教育、“六难三案”专项治理、“三严三实”专项学习等活动。

  各级人民法院还不断提升诉讼服务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并结合地区实际,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诉讼服务。

  山东各基层法院普遍建立了立案双轨制,当事人既可以选择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也可以在人民法庭立案。

  福建泉州两级法院实行异地立案,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在12个中基层法院和42个人民法庭的任一诉讼服务窗口进行立案。

  江苏南京中院的公众法律图书馆、上海二中院的自助超市、河南周口中院的残疾人无障碍爬楼机、成都武侯法院的盲文导诉等,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整体提升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形象。

  责重山岳,能者方可当之。法院的队伍建设是向人民群众展示司法文明、彰显法治精神的窗口,更是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的可靠保障。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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