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憬宏向天津市人大报告工作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全面推行司法标准化
2016-02-01 09:51: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张晓敏
  1月29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在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以98.94%的赞成率高票通过。

  2015年,天津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89434件,审(执)结284177件,同比分别上升28.61%和30.38%。特别是依法审判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受贿案等重大案件,昭示了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彰显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全市院庭长审理案件59785件,同比增长27.9%,占全部案件的27.4%。全面推行司法标准化,有效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9.15%,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9.34%。

  谈到2016年工作任务时,高憬宏表示,天津法院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严格依法履职,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司法标准化工作,加强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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