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不让须眉
记山西省山阴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郝玉玥
2016-02-04 14:23: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山阴法院 | 作者:管晓玲
  郝玉玥,女,41岁,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一级法官,现任山西省山阴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自1995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她凭着严细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公正高效、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任劳任怨、不计得失的奉献精神,靠着对审判事业的执着和热爱,以及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赢得了院领导的好评、全院干警的认同和当事人的赞誉。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立足本职,积极进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她办理的案件有1000多件,每年案件审结率均在98%以上,她特别重视对案件的调解,能调则调,每年调解率均达60%以上,在保证审结案件数量的同时,她特别注重案件质量和办理案件的社会效果。因成绩突出,2005年3月、2008年4月、2011年4月被山阴县委、县政府评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08年10月被山阴县委、县政府评为“第二届勤廉好公仆”;2011年7月被山阴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政法干警”;2012年2月被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并荣立“三等功”;2014年2月被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2015年3月被朔州市政法委评为“2014年度十佳办案能手”。

  她一贯坚持秉公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的原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真细致、一丝不苟,坚决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理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每次开庭前总要做好充分的庭前准备,做到胸有成竹、有的放矢。无论是自己承办的案件开庭还是参加合议庭的案件开庭,她总是准时到庭,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给当事人以充分的论述主张空间,做到不偏不倚,保持中立。她清正廉洁、严格自律,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或收受当事人的任何好处,2008年被山阴县委、县政府评为“勤廉好公仆”。对案件双方当事人做到待之以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情,对待情绪激动、态度粗暴的当事人,总是笑脸相待,温文婉转、耐心细致地做说服工作,针对不同情况灵活应对,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为最终顺利调解或裁决奠定了基础,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始终践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的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思想,以高度的责任心、热忱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例如,在审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中,在该案调解过程中就发现原、被告双方的矛盾较大,多次调解都未能达成协议,后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后被告不服,情绪较激动,她不愠不火,与被告进行耐心细致的说理,并告知被告依法享有的上诉权利,但帮助分析被告在没有新的证据前上诉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形,最终被告认识到自己单靠冲动、赌气是无法对抗法律规定后,心悦诚服地接受了判决,并很快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还有2014年办理的一起原告宁东花与被告闫飞离婚纠纷案,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彩礼返还上存在很大差异,为此被告多次去原告家找原告闹事,且被告母亲表示“舍命不舍钱”,针对这种情况多次耐心细致地作原被告的工作,双方的情绪才慢慢稳定下来,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依法作出了判决,判决后双方都服判,原告自动按判决确定的数额返还了被告彩礼。事后,原被告都夸她是一个公正廉洁的好法官。

  她热爱审判事业,把审判工作当成自己毕生的事业来追求。有一次当其爱人得知她因办案被当事人扬言威胁后便劝她将工作调出法院,可她毫不动摇,对审判工作依然情有独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最终其爱人打消了念头,转而支持她的工作。正是基于这种职业的荣誉感,驱使她忘我工作,潜心钻研审判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在办案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喜欢与同事们进行交流,学习老法官的办案经验与技巧,博采众长,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多次被山阴县委、县政府评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

  在审判工作中,她自觉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严格遵守各项禁令及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自重、自警、自省,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亲情所惑、不为权势所屈,不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审理案件本着其切实解决当事人纷争的目的,而调解无疑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有效办法,为此,在审理案件时,她不会放过任何调解的机会,总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使双方能够达成谅解,圆满解决每起纠纷。根据自己的工作经历,她总结出了“三心四法”(“三心”是真心、细心和耐心;“四法”是关于抓住问题要害的办法、善于换位思考的办法、善于借用社会力量的办法、善于适时运用“冷处理”的办法)的调解方法,充分发挥女法官细心、耐心的优势,开拓调解工作新思路,法理情并重,妥善处理了多类型纠纷案件。

  公正无私是法官的本分,社会评价是人生的价值,这是她始终信奉的格言。在辛苦而清贫的工作岗位上,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清正廉洁,树立了一名女法官的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优秀本色及追求,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在众多的成绩和荣誉面前,她从没有停止过前进的步伐,她心怀高远,锐意进取,正在向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她会再接再励,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使司法公正的天平在人民心中永不倾斜,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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