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富源:切实解决“四字”问题倒逼新年工作
2016-02-14 10:37: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曲靖法院
  近期,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为切实解决在审判执行等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院长李祖发全面总结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实、细、新、松、廉”等问题,要求全院干警找准问题,以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为导向,部署谋划好2016年工作。

  一是“实”的问题。从2015年全年工作情况分析,在实的方面还有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如全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不到位,特别是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带班制度执行得不好,导致一些当事人来访,长期滞留法院,造成工作被动,甚至给法院、法官形象造成损害;对审判管理的规定存在抵触、消极思想,法律文书上网不及时,被推着走;少数法官办案数不少,但在一些细节上做得不到位、不及时,给工作打了折;部门之间的配合不到位,不支持、不配合、有的相互之间还讲“风凉话”,打击了干警工作热情,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就是一个“实”的问题,只有解决好实的问题,来年各项工作才能跃上新的台阶。

  二是“细”的问题。“细”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工作品质的提升,很多大的问题也来源于对细小问题的不重视,许多工作成效的取得也是在小问题上取得突破。从全院工作分析,在细的方面还存在着如裁判文书校对不认真、不细致导致的低级错误,对一些法律法规的适用不准确,给当事人造成了合理怀疑;对于综合行政部门,服务于审判执行不细,为领导出谋划策不足、换位思考缺乏,很多工作被推着走。存在的问题必须得到有效化解,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在审判质效、综合质效等方面有所提升。

  三是“新”的问题。在具体的工作中,对一些具体的工作总结不到位,提升不足,在一些工作中存在的好的做法、好的经验总结不足、一些案例、论文没能出成果、出精品;执行工作宣传效果不突出,虽然公布了96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更多的执行工作亮点没有及时宣传,没能更好地让执行工作得到社会的理解、支持和认可,难以形成合力。

  四是“廉”的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已深入人心,全体干警都应高度警惕,积极适应新常态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大对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如要进一步强化对纪律作风、节假日值班等工作的督查、问责;强化对司法礼仪、庭审规范、数字化法庭使用的监督与抽查,督促每一名干警在工作和生活方面严格做到慎独、慎微、慎初。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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