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组织召开机关2015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2016-02-16 11:06: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法院 | 作者:李淼
  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机关2015年度总结表彰大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培训,回顾过去一年的成绩,表彰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今年机关工作,并邀请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琴以《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相统一,践行高线与坚守底线相结合》为题作专题辅导。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副院长张勇主持会议。政治部主任兰为民代表党组宣读表彰决定。纪检组长朱静就严守党的纪律,加强廉洁司法教育提出要求。天津高院党组成员、院级领导和各部门代表共计290余人参加会议和培训。4名干警代表交流了工作和生活体会。

  高憬宏指出,2015年院机关面对空前巨大的办案压力和繁重的工作任务,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抓重点,抓亮点,抓落实,圆满出色地指导完成了重大专案审理,出台服务保障“五大战略”诸多举措,扎实开展了立案登记制和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司法体制改革、法院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了审判执行工作全面上水平,在服务天津社会经济发展方面作出了应有贡献。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法院工作报告以98.94%的赞成率高票通过。

  高憬宏强调,2016年,院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市委、最高人民法院的新精神、新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十项重点工作和50项具体任务为抓手,以点带面,推动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一是狠抓执法办案,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正确把握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律规定和刑事政策,确保大要案审理取得良好效果。要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常态化平衡办案任务工作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应对案多人少矛盾。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职业化水平,破解执行难。二是坚定改革信心,切实担负起新时代历史使命。经过两年的实践探索,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正逐步显现。天津作为第三批试点地区,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进取意识、责任意识,凝聚改革正能量,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努力营造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三是坚持严以律己,自觉养成良好工作生活习惯。要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始终恪守职业道德和业外行为规范,树立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要养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利用好网上办公办案平台,严格落实各项节约规定,注重加强体育锻炼,提高工作和生活质量。四是保持良好作风,进一步树立良好法院形象。要增强标杆意识,真抓实干,勤勉敬业,办事公道,谦让包容,营造团结向上、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要关心关爱干警成长,旗帜鲜明地支持干警依法办案,切实保护干警合法权益,多为干警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培训班上,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琴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如何理解两部法规的出台、如何把握相关问题、如何认识“领导责任”以及有哪些新的规定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通过授课,天津高院广大党员干警对两部党内法规有了更为深入地了解,进一步深化了对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认识,增强了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自律意识。下一步,天津高院还将以“六个一”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广大党员干警知规明纪、敬规守纪,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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