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毅峰:内蒙古法院今年要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2016-03-10 14:45:11 | 来源:内蒙古高院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谈到对政府工作报告的看法,以及内蒙古法院今年的重点工作。

  胡毅峰表示,对人民法院而言,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是法院人义不容辞的职责使命。今年,全区法院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为自治区中心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服务保障“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依法服务保障“两重”工作、“十个全覆盖”工程和“五大任务”的有序推进。

  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强重大敏感案件的协调处理,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切实把司法为民工作做到位。依法妥善化解涉民生案件,继续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大接访,全面推行律师参与化解与代理诉讼信访制度,继续深入开展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最大范围地开展巡回审判,最大限度地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全力破解“执行难”。全区法院要把2016年作为“执行年”,全力攻克“执行难”,让审判和执行两个轮子同时驱动起来,回应人民群众的迫切期待。总的目标任务是,对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历年执行积案以及2016年新收的立案半年以上的执行案件,要做到基本执结。这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但事关老百姓合法权益,事关经济社会良性发展,事关司法公信力提升,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要举全区法院之力,把这个难题攻破。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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