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法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紧密联系工作实际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2016-03-21 07:25: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近日,天津、山西、江苏、安徽、福建、广西、贵州等地高级人民法院纷纷就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召开会议,作出部署,提出目标,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天 津

  3月18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天津分会场认真收听收看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天津高院院长高憬宏要求,全市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两会精神上来,按照大会各项决议的要求,紧密结合天津法院工作实际,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瞄准全国一流,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

  山 西

  3月18日,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即召开全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大会,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山西省相关会议精神。山西高院院长左世忠强调,要认真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政协联组会议和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为辖区“十三五”规划开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省法院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全省法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江 苏

 3月1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好全国两会精神。要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党中央对江苏的新要求,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大会的新部署。要结合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的7个方面问题,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推进司法改革和法院各项工作。同时要把握好前进的尺度分寸,不急不躁,蹄疾步稳,一步一个脚印解决面临的问题。

  安 徽

  3月18日,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立即召开全省法院视频会议进行贯彻落实。安徽高院院长张坚就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重要讲话精神向全省法院提出要求。张坚要求,全省法院要结合实际,在审判、执行、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升级版、智能法院建设、人财物保障、法院文化建设等10个方面攻坚克难,奋力拼搏,为实现安徽“三个强省”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福 建

  3月1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依法忠实履职,认真落实全国两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马新岚强调,全省法院要着力防控风险、维护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经济风险,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会平安祥和。

  广 西

  3月18日,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即召开全区法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具体贯彻措施。广西高院院长黄克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紧密联系广西法院工作实际,做好当前的工作,做到“六个抓紧”,即抓紧谋划、抓紧结案、抓紧执行、抓紧改革、抓紧教育、抓紧管理,推动全区法院各项工作实现科学发展。

  贵 州

  3月17日以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等形式,认真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贵州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贵州高院院长孙潮要求,全省法院要把全面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孙潮强调,要切实履行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职责,把握好结案均衡度,要继续全力以赴地做好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要继续推进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要继续狠抓法院队伍建设,促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及时回应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关切。

  (记者 张晓敏 陈 伟 朱 旻 李忠好 何晓慧 金 晶 通讯员 黄 建)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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