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法院:庭审“进病房” 为民“零距离”
2016-03-24 15:15: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 | 作者:鲁华强 邓娇
  近日,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来到秭归县人民医院,在病房中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法官调解,当事人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

  2016年,韩某驾驶摩托车与周某驾驶的客车相撞,造成两车轻微受损。2月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韩某赔偿损失2500余元。事故发生后,韩某在给他人建房做工中意外受伤,腿部骨折,尚在医院住院治疗。

  为了尽快化解纠纷,考虑到被告腿部骨折、行动不便,在征求双方意见后,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搬进病房。案件审理过程中,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车辆损失1100元。案件及时解决让韩某也得以继续安心疗养。

  近年来,秭归法院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推进司法服务靠前,通过巡回审判、“车载法庭”等方式,使便民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让审判工作更接地气,有效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赢得群众好评。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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