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遭遇“情人劫” 男子因盗窃罪被判刑
2016-04-11 14:14: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上海法院 | 作者:徐永其 陆烨波
  一男子因不满单纯的网友私会变成交易,顺手牵羊盗走网友财物。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对该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月15日,亭林派出所接到报案,市民王女士诉称自己的手机和现金被人偷走,可是对案发的经过,她却支支吾吾,一副难以启齿的表情。

  原来,年过四十的王女士一年前跟随丈夫来沪打工,丈夫时常上夜班,留下自己独守空房。在女伴的点拨下,王女士迷上了微信聊天。不久,一名微友通过微信“摇一摇”找到她。对方在朋友圈发布的励志话语、风景照片打动了王女士,两人开始热聊。该男子是北方人张某,自称“90后”,在一家电子厂上班,其开朗的性格很快获得王女士的好感。

  案发前一天适逢情人节,原本想和丈夫过节的王女士得知,丈夫要上夜班。于是,王女士答应与张某相约情人节。当晚8时,待丈夫出门上班后,王女士在约定的教堂旁见到倚着电动车的张某。两人没有聊上多久,张某便向王女士提出去宾馆开房,王女士答应了他的请求。王女士寻思着当天是情人节,便向张某提出要300元钱,给自己买点礼物。张某爽快地掏了钱,王女士满心欢喜,把钱塞进手机保护壳内。半夜醒来,王女士发现枕边的张某不见了,随身携带的现金和手机也一同消失。王女士报了警,民警调取宾馆的监控视频,显示张某凌晨2时许匆忙离开宾馆。

  到案后,张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张某交代,自己系来沪务工人员,由于一个人在这里打工,觉得无聊便想找个网友聊聊天。案发当晚本无意盗窃王女士的财物,只因王女士提出要300元钱,便骤然心生厌恶。凌晨2时,辗转反侧的他起身拿走了王女士的财物。
责任编辑:王小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