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临沂6年村支书为假党员”:已被撤职
2016-04-15 16:07:40 | 来源:法制晚报 | 作者:朱顺忠 董振杰
  “村里的支书竟然是假党员,这真的不是一个笑话。”日前,有人爆料称,在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王桥村,当了6年支书的马浩强不是党员。今天上午,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李部长就此事向法记者回应称,该支书在去年已经被取消党员资格,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也已经早被撤销。

  据举报人王先生反映,王桥村地处山东省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辖区内,2007年5月,村支书马浩强使用伪造的党员关系证明,以介绍信的方式通过芝麻墩街道党委,将“党员关系”落到开发区王桥村党支部。“2007年下半年,在我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时,马浩强被任命为村党支部书记。”王先生说,村民怀疑马浩强党员关系不对,向上级反映过,马浩强经过一年多才提交了自己的组织关系证明,说自己是在内蒙古入的党,但有村民仍认为马浩强并非真正的党员。

  王桥村村民持续反映马浩强伪造党员和其违法问题七年,于2015年反映到临沂市委组织部,时任临沂市委组织部的李刚部长下令严查此事,才让真相浮出水面。

  今天上午,山东省临沂市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李部长告诉法晚记者,村民反映支书组织关系有问题一事后,组织部派人到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组织部进行核实,认定马浩强为假党员。

  2015年8月17日,临沂经开区工作调查组经过认真调查之后做出处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马怀强在内蒙古莫力达瓦旗兴仁乡后巨仁村入党不符合有关要求,对马怀强党员资格不予承认。

  同一天,根据上述临沂经开区的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芝麻墩街道党工委经研究决定对马浩强党员资格不予承认。

  法晚记者了解到,马浩强的村支书职务在几年前撤销,其本人的假党员一事被查证后,已经取消党员资格。

  山东临沂经开区纪工委2013年1月印发的《临经开纪发[2013]12号关于给予马浩强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该决定提到了马浩强受处分的主要原因:马浩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对村级财务存在坐收坐支、楼房分配混乱、不公开招标等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破坏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经开发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马浩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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