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非法利益贩卖土制海洛因被判刑
2016-04-22 16:05: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丰镇法院 | 作者:王瑞峰
  日前,内蒙古丰镇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王某某于2014年年初多次将毒品(土制海洛因)以每小包八九十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某、邢某某、韩某某、王某等吸毒人员吸食,2014年8月6日公安机关从被告人王某某手中扣押6小纸包灰褐色颗粒状疑似毒品土料面,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鉴定,检出毒品海洛因成份,净重0.14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能够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将毒品卖给多名吸毒人员,依法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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