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谯城法院巧用执行措施执结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6-04-22 16:24: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亳州谯城法院 | 作者:吕迎迎
  近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通过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多种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2000年4月,闫某某因急需资金向施某某借款2万余元并出具了欠条,后经施某某多次催要,闫某某均未偿还。施某某一纸诉状将闫某某告上了法庭。经审理判决闫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偿还施某某借款2.2万元。但判决生效后,闫某某仍未履行。施某某遂于2015年10月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人员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及风险告知书,但闫某某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按规定报告个人财产状况。随后,执行人员通过安徽司法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闫某某的银行存款情况进行了查询,查询到闫某某有银行存款近3万元,但当执行人员前去扣划时账户余额仅1万余元,并且执行人员多次电话联系均不接听。因闫某某故意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遂作出决定书将被执行人闫某某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达到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贷款置业的目的。近日闫某某乘坐高铁时发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无法正常购票,回到家乡后便主动将剩余执行款项和执行费交到法院,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下一步该院拟对现有未结执行案件的所有被执行人进行黑名单覆盖,并且将其中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老赖”信息和照片在互联网、电视、报纸、微信等平台上进行公开曝光。在此,执行人员告知那些企图逃避执行自作聪明的“老赖”,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就像“紧箍咒”一样,让你寸步难行。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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