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法院实行“强制执行周”集中执行效果好
2016-05-11 10:45: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曲靖法院 | 作者:段红
  今年4月以来,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板桥中心法庭根据法庭实际情况,整合力量实行“强制执行周”工作模式,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强制执行周即将每月的第一周定为突击执行周,集中法庭执行力量,对拒不履行义务或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采取搜查、拘留、扣押等强制措施,促进案件执行,尽最大努力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破解执行难。

  集中辖区人力物力,整合司法资源。实行案件的繁简分流,对需要搜查、拘留、查询或司法救助的案件进行分类,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分类处理。对于未外出打工的,尽快寻找被执行人,趁热打铁对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分开做工作;对于外出打工的多方打探消息,布控寻找。

  满足执行案件自身特点的需要。针对法庭人员较少、诉讼案子任务重的实际,采用集中执行,不仅保证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也保障了干警自身安全。

  有利于减轻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累。每月第一周及时联系申请人掌握被执行人情况,根据情况积极出动,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

  板桥法庭在4月份的集中执行中,司法拘留2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十余份,强制执行3件,结案标的达一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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